罗斯:“罗斯条款”促进了篮球发展,好好努力就能挣到钱
蔡清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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底特律活塞队的控球后卫,前MVP德里克-罗斯认为,“罗斯条款”促进了篮球运动的发展。
“罗斯条款”是在2011年罗斯再新秀合同期间就获得了MVP后制定的,它允许年轻球星在职业生涯早期获得更高的顶薪工资——工资帽的30%而不是此前的25%。
罗斯在《丹·帕特里克秀》上对丹-帕特里克说:“就如同罗斯条款会帮助到刚来NBA的孩子们一样,我同样想着去帮助、爱与分享。我觉得我在某种程度上促进了篮球运动的发展,如果你好好努力,做好你分内的事,并很好的完成,你就能得到更多的钱。”
罗斯条款的详细规则为:如果一个在NBA联盟打球六年以下的球员入选过2次全明星,或者2次最佳阵容(一阵、二阵、三阵皆可),亦或当选过一次常规赛MVP,那么他就可以签下一份5年,起薪为工资帽30%的球员合同(高于一般球员的25%)。
这个条款被称为德雷克-罗斯条款是因为罗斯是第一位满足此条件(2010-11赛季获得MVP),并签下这样一份顶薪合同的球员。目前在该条款下签署5年30%合约的球员一共有三位:德雷克-罗斯,保罗-乔治和布莱克-格里芬。
在2011年赢得MVP后,德里克-罗斯与公牛队签订了一份为期五年、价值9,430万美元的续约合同。只是遗憾,也让人万万想不到的是,这竟成了这为本以为前途无量的,NBA历史上最年轻的MVP的唯一一份顶薪合同。
注:本文内容均来自蔡清欢,不代表本站观点和立场